校党发[2011]15号文件
为认真贯彻《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精神,进一步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培养教育青少年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建设,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关工委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1.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要从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全局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关工委建设,发动、组织老同志参与培养教育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崇高职责,是历史和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是弘扬中华美德的最好体现,也是老同志实现其为革命和教育事业奋斗终身崇高夙愿的最佳选择。
二、准确把握关工委的性质、工作方针及任务
1.关工委是在党委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有在职同志参加的群众性工作组织。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提出工作任务,以老同志为工作主体,开展工作。现职党政领导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在把握方向、提出工作任务、统筹协调、提供工作条件等方面承担主要责任;老同志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在开展关心下一代各项教育活动中承担主要任务。
2.关工委的工作方针是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要着力于“结合、贴近、参与、服务”,积极配合主渠道,“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竭诚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积极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3.关工委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指导离退休老同志,配合学校主渠道,着力对大学生和青少年、青年教职工等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全面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服务。在各项教育活动中,要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基本道德规范教育为基础,以青少年全面发展为目标。
三、进一步加强关工委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1.健全和完善学校各级关工委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规范,适度统配工作人员,建立起科学的关工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关工委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组成及人员构成由校党委研究决定。各学院、机关可根据实际设立“二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各二级关工委在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在校关工委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二级关工委的组成及人员构成由本单位党组织决定。
2.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五老”队伍作用,畅通工作渠道,搭建工作平台,让更多的老同志,特别是退居二线和新退休的老同志在自愿的原则下,参加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不断壮大工作队伍,努力实现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四、建立并完善关工委工作长效机制
1.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调研型、创新型”关工委的要求,注意发现和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2.健全工作机制。围绕中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努力构建和完善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把关心下一代工作融入主渠道的有效工作机制。
3.建立健全集体领导的决策机制。关工委实行主任负责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分工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
五、切实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
l.各级党政领导要重视和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要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把关心下一代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纳入单位和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要及时向关工委传达、通报;召开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会议和有关德育、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党建等专题会议,要请关工委负责同志参加。
2.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老同志,要为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对老同志工作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校关工委活动经费纳入学校预算,各二级关工委的活动经费可在单位发展基金中列支。对担任校、院(单位)关工委领导职务且坚持日常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给予适当补助。各级关工委都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确保关工委工作的正常开展。
3.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宣传力度,为关工委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