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本校区、教研室的全面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起草和制定校区及教研室教学、科研工作计划,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工作,根据本教研室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向所属教师分配教学、科研工作。
三、组织教师执行教学计划、拟定教学大纲、编选教材和制定有关教学文件。组织教师积极研究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领导或指导课程建设工作。
四、组织观摩教学及经验交流等业务活动,并深入课堂了解和检查教学情况,及时给予指导。
五、组织安排科学研究和教师的进修提高、考核及研究生培养、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教育教师为人师表、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组织教师认真开展教书育人活动。
七、检查教师教学、科研的进行情况;并对所属职工进行考核。
八、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或进行学术交流、经验交流。
2013年11月1日